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规〔2025〕11号)要求,为加强全地区公墓管理,规范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喀什地区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现将开展2026年度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次年检范围为喀什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审批登记,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安葬服务的公墓。重点核查公墓审批手续合规性、墓区建设是否符合规划、墓穴占地面积及规格是否超标、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墓位行为;同时,检查服务收费公示、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祭祀管理、殡葬系统使用等责任落实情况。
二、年检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启动,至2026年7月15日结束。期间,地区民政局将督促县市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实地检查、资料审核,地区民政局将会同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各公墓运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墓年检实施办法》[新民规〔2025〕11号])。
三、年检结果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检合格的公墓准予正常经营。年检基本合格的公墓准予继续开展业务,由属地民政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年检不合格的公墓由审批机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完成整改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评,整改验收合格后准予正常经营。年检结果将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墓运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提供公墓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998-2850129。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民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