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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平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3/24 3.3k 阅读 207 点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169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8-2572056、1809953484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安平

不动产

喀什市帕依纳甫路195号(大众蓝湾小区)3栋4单元412室

新(2021)喀什市不动产权第0013530号

陈安平继承叶良秀的不动产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