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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核发城镇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的公示

2026/04/10 1.1w 阅读 453 点赞

经我局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燃气企业(信息详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三、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410日起至2026年416日止。

联系电话: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附件:喀什地区核发城镇燃气经营许可信息表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