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资金的公示

2025/03/31 1.3w 阅读 488 点赞

根据《关于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19号)规定,“认定为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现对喀什市同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汇人力”自治区级劳务品牌30万元资金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98-2822290

通讯地址: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资金公示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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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