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喀什地区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结论公示(第二批)

2025/11/09 8.9k 阅读 364 点赞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喀什地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4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民政局举报或反映。

凡公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地区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邮寄地址及邮编: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地区民政局 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本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结论公示(第二批)



喀什地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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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