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五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2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新疆军区参谋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33号)规定,拟对喀什地区6073家企业返还2022年度稳岗补贴。
现对喀什地区6073家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9日至5月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失业保险科联系。
通信地址:喀什地区多来特巴格路28号
邮政编码:844000
联系电话:0998-2671102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