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片区)详细规划》(4个城镇单元)规划公示

2025/04/06 3.4k 阅读 130 点赞

一、规划范围

城镇033、034、038、045单元:位于喀什城区北部产业组团,规划用地围绕喀什机场分布。规划范围东至城东大道,西至帕米尔大道,北至空港北路,南至机场路三巷。总面积14.46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规划区以G314国道、迎宾大道、创业一路为界,分为4个详细规划单元,033单元面积4.54平方公里;034单元面积2.33平方公里;038单元面积5.47平方公里;045单元面积2.12平方公里。

二、目标定位

城镇033、034、038、045单元:以现代制造业为主导的喀什市产业增长极;依托喀什机场,实现“区港联动”,发展现代物流、进出口加工、跨境电商的临空经济与保税物流核心区;以新能源、新材料、数字产业等绿色新兴产业为载体的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区。

三、空间结构

城镇033、034、038、045单元:结合上层次规划和本次规划研究,规划构建“一核一带四区” 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公共服务核心,提供商业休闲、金融、酒店等产业配套服务设施。一带:沿迎宾大道打造产城互动带。四区:以欧亚大道、迎宾大道、创业一路为界,形成2个产业制造区,1个物流区以及1个综合保税区。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2025年5月7(30个自然工作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迎宾街欧亚大道12号深圳产业园一期办公楼(2号)3楼 303 室。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位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8-5889108

邮箱:3292629184@qq.com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202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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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