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喀什地区(本级)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

2026/04/16 1.2w 阅读 212 点赞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十四条,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2025年度地区本级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年度报告进行公告如下。

附件: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4.年度报告




喀什地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