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拟从事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2026/02/09 1.3w 阅读 370 点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要求,现有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疏勒县招商引资企业,位于疏勒县“一带一路”小微产业园12号厂房),拟开展医疗机构无污染输液瓶(袋)可回收物回收业务。经企业申报,疏勒县商务、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核,并征求地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现对疏勒县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月13日。公示期间,对疏勒县新疆初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有异议的,可拨打联系电话:0998—2825117。

附件:喀什地区拟开展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第一批)

喀什地区商务局        

2026年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