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地财扶〔2021〕6号)等文件通知以及《关于切实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喀什市“雨露计划”项目启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各乡镇
3、补助对象及标准: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以每生每年3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的标准补助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96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2023年6月-2023年11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教育局 张真真
二、绩效目标
通过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使喀什市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学习一项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三、项目中期执行情况
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下达960万元,截止2023年7月中旬,已使用960万元(2021年秋季学期(第四批)“雨露计划”项目40人补发,补发资金6.00万元;2022年春季学期(第三批)“雨露计划”项目511人补发,补发资金76.65万元;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2939人发放,发放资金440.85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2910人发放,发放资金436.5万元;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3274人发放,发放资金960万元),没有结余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组织各乡镇继续开展收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关就读证明资料,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时发放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0998-2870329
通讯地址:喀什市教育局
电子邮箱:262385474@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