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喀什地区2025年度第三批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示

2025/11/04 7.1k 阅读 479 点赞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5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5日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库中22名专家,对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94人进行集中现场查体、评审,鉴定现场实到87人,延期4人,放弃3人。

医疗卫生专家组对87人做出评审意见,其中: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6人,达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9人,未达到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人。

按照程序,现将84人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喀什地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52

附件:2025年第三批申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名单(94人)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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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