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政策通知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6/04/06 4.6k 阅读 447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8-25329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

邮编:844000

附件:

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2.8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